淳安国税 > 废旧物资回收企业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和使用废旧物资生产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4〕60号]
http://www.cags.gov.cn 2005年6月28日18:4
 
国税发〔2004〕60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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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淳安县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科 / 徐永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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