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淳安县国家税务局文件
淳国税人〔2007〕31号
关于印发《淳安县国家税务局
2007年教育培训实施意见》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现将《淳安县国家税务局2007年教育培训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七年四月二日
淳安县国家税务局
2007年教育培训实施意见的通知
一、认真学习贯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增强教育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认真按照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要求,把政治理论培训作为首要任务,全面加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培训和技能训练。把干部教育培训的普遍性要求与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干部的特殊需要结合起来,增强教育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根据总局、省局、市局关于加强“六员”培训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六员”培训和干部综合培训,促进干部业务技能提升。在开展“六员”培训中,应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做到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培训什么。今年上半年省局对税收管理人员要进行抽考,要化大力加强培训和模拟练习,以优异成绩迎接全省税收管理员抽考。
(三)注重应知应会共性知识与岗位技能,积极探索和实践每周一题、每月一课、每季一考等多种形式,增强学习动力,把单渠道培训向多渠道、多基层培训的转变。积极开展业务大练兵和岗位技能达标活动。
(四)进一步调动和促进干部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鼓励干部结合本职工作,在岗自学取得学历学位,进一步优化干部学历学位结构。积极鼓励和推进干部参加“三师资格考试”,促使干部不断更新知识,提高综合素质和岗位技能,不断提高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
二、以能力建设为主线, 落实干部教育培训任务
(一)大力加强干部培训工作
1.安排好省、市局举办的局领导干部更新知识培训工作。
2.抓好“六员”培训,切实提高一线业务人员(办税服务厅人员、税收管理人员、反避税人员、税务稽查人员、出口退税管理人员和税收统计分析人员)的岗位工作能力。根据省、市局《2007年干部培训计划》的安排,县局各业务部门要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保证培训质量和效果,进一步推动抓好“六员”业务骨干的培训工作。
3.组织参加市局组织的干部任职、税收法规、新企业所得税法、信访、档案、数据管理和中间件实用技术、财务管理等培训。
4.做好市局组织的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工作,培训时间为一个月。
(二)抓好其他各类培训工作
1.结合我局实际,增强干部学习动力。一是税源管理一科、政策法规等科具体承办每月一课(题)的税收业务或综合知识辅导活动;二是每季度组织税收业务和综合知识测试。具体组织者安排如下:
一季度钱俊红、汪新强;二季度姜有生、谭华宝;三季度方新平、余佩敏;四季度王建淳、程洪。
组织者重点在“六员”中的税收管理人员知识方面开展,按期出题,组织测试、阅卷和统计工作。
2.积极采取岗位培训与脱产培训、业务讲座与业余自学等多种形式,进行岗位业务实务测试。
(三)按照上级统一布置,切实做好2007年国税系统公务员培训考评工作。2007年各业务部门组织实施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同时抄送人事教育科备案(“重点培训项目组织实施情况表”挂在县局FTP//人教科目录下面,请各组织实施培训部门自行下载,填好后再上传至该目录下)。
三、干部教育培训组织和要求
(一)认真按照市局“十一五”时期总体要求,以能力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力争在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方面走在前列。
(二)按照市局的统一安排,局各职能科室要做好相关培训教育内容的准备工作,做好教育培训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全年培训任务的完成。 (三)强化考核检查工作。对参加脱产培训的干部要进行纪律教育端正学习态度,注重学习实效。对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培训的,酌情扣减当年工作目标考核分数。为检测培训质量和学习效果,每期培训都要进行严格的考试、考核。每次考试结果定期公布,并将排列各单位平均分名次。 |